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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CMA
可售卖地全国
检测类型技术服务
房检测中心厂房振动测试
厂房振动测试一般有哪些内容呢?
1、振动检测:各类振动的现场实测,分析振动幅值及频谱;
2、振源识别:根据测试结果,分析各类振动现象的原因;
3、振动控制:根据振动原因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
厂房内生产设备正常生产时,产生的频率与厂房结构的自振频率相同就*形成共振,即常说的“同频共振”。若厂房长期该种振动作用下,其混凝土结构会产生徐变影响到混凝土耐久性,从而引发厂房结构的*性问题。因此,工业厂房的振动测试就像拿着听诊器在检测厂房的“脉搏”一样,起到监测把脉的作用,对症选择正确的解决方案,确保振动对厂房的结构是*的。
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厂房振动测试呢?例如:产能扩大,在原有的楼板上再增加相同的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时对楼板产生的振动对厂房结构的*性是否产生影响;厂房旁边新修地铁或马路,正常运行时对厂房结构的*性是否产生影响;在厂房地面上添置一台精密的试验设备,当前的地面的振幅及频率是否满足该精密设备的安装条件要求等。
厂房振动测试:
一、为测试厂房的楼板振动情况,在该厂房一~三层生产车间区域中设置若干振动监测测试点,每层挑选1个振动较明显的楼板或地面作为测试点,分别位于层厂房下料机与抛光机设备附近地面、*二层自动加工机设备附近楼板、*三层自动加工机设备附近楼板。

常使用振动方式可分为正弦振动及随机振动两种。正弦振动是实验室中经常采用的试验方法,以模拟旋转、脉动、震荡(在船舶、 飞机、车辆、)所产生的振动以及产品结构共振频率分析和共振点驻留验证为主,其又分为扫频振动和定频振动两种,

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居民楼内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请示》(环科函〔2011〕17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未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居民楼内的电梯、水泵和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处理因这类噪声问题引发的投诉,地区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地方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都是根据《噪声法》**和实施的地区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这两项标准都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设备(如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噪声法》也未规定这类噪声适用的环保标准。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环保 噪声 标准 复函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根据振动作用于人体的部位,可以分为全身全部振动和局部振动。全身振动是人体直接位于振动物件上所受的振动;局部振动是指生产人体局部,如手持振动工具或手接触振动工件所接受的振动。有时人体可能同时承受上述两种振动。振动对人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振动的强度,其次是振动频率和人体承受振动的持续时间。按照振动的强度区分,振动对人的影响大致有四种情况:(1)人体刚能感受到振动的信息,即“感觉阈”,多数人对这种振动是可容忍的。(2)振动的振幅加大到一定程度,人就感到不舒服,即“不舒适阈”。“不舒适”仅是一种心理反应,是大脑对振动信息的一种判断,并没有产生生理影响。(3)振动振幅进一步增加,达到某种程度,人对振动的感觉由“不舒适”进到“疲劳阈”,对**过疲劳阈的振动,不仅有心理的反应,而且也出现生理的反应。如注意力的转移、工作效率的降低等。对刚**过“疲劳阈”的振动,当振动停止以后,生理影响还可以恢复。(4)振动的强度继续增加,就进到“危险阈”(“限阈”),**过危险阈时,振动对人不仅有心理、生理的影响,还产生病理性的损伤,使感受和系统产生变,即使振动停止也不能复原。
气体腐蚀测试EIA-364-65 GB/T 2423.51 IEC 60068-2-60 …
低气压测试GB/T 2423.21 IEC 60068-2-13
臭氧老化测试GB/T 7762 ISO 1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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